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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彼岸莲千朵——北漠]]></title>
<link>http://beimo.165blog.com/index.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彼岸莲千朵——北漠]]></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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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普通百姓家庭子女更适合不上大学的理由！]]></title>
<link>http://beimo.165blog.com/archives/2007/36247.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曾经大学生成为社会精英的历史已经如昨日黄花,随着我国教育界的产业化进程加快,每年几百万大学毕业生正在把本来就比较紧张的职业岗位搞得更加希缺,毕业即失业者比比皆是。最近一次大学生就业招聘会一位经理竟然狂妄地称,现在硕士生给自己抹屁股都不要,言下之意国家敞开口子招研究生,研究生也变得不再宝贵,不过造成今天这样的局面除了一,国家的教育扩大招生政策缺乏远见卓识,二是社会经济基础的每况愈下使就业岗位大量减少让这种就业难的形势雪上加霜的原因外.但扪心自问,自己和家人就没有责任吗?新学年伊始，又有很多贫困大学生面对录取通知书而愁眉不展，我以为实在有困难就识时务，不要再霸王硬上弓了！<BR><BR>都说,教育学费昂贵,普通人民群众家庭不堪负担,可是不少老百姓还是疲于奔命,摩肩接踵地把孩子推上大学的屠宰场,任凭宰割.我就不相信孩子不上大学就一定没有前途,按我想法,与其在我国大学里接受照本宣科般的教育不如让他们早一点到社会大学里读社会这个大书,当然,传统教育的自然科学和理论知识必须掌握,这是一个将来成才的基础,然而,走上社会的同时一边参加工作,一边自学,可能总是比大学生们在学校里死读书,读死书,虚度光阴来得有效，实惠,以前我们往往把课本知识看作唯一有用的文化知识,其实不然,古人云,世事洞明即学问,生存,赚钱,做人交际哪一样没有“知识”？有些社会经验对个人的成功恐怕更加具有绝对的决定作用。实际上，过去我国培养的书呆子型人才在将来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本没有前途,反而那些熟悉市场以及人民消费心理和需求的社会实践者才能够脱颖而出,引导潮流,建功立业,虽然我们不该反对一些人全心全意投入到自然科学研究中去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嘛！但我们也更应鼓励大多数学生进入社会实践环境中去,学习包罗万象的社会大学问,造福人民和国家,也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与理想. <BR><BR>理由是市场经济正在将我们的一切汇入市场经济规律的行为规则中,教育也不例外,从经济学的头脑出发,成本与收益应该成为我们选择任何一件利益行为的客观标准,上大学的成本是多少,一旦投资划不划算都是值得我们仔细考虑的问题,显然,拿当前本科四年的大学生费用普遍需要10万人民币,至少也要5万元的情况来看.这对于富裕家庭的学生不会在乎,可是对相当多的普通家庭来说,这可是一个不堪负荷的重担,弄不好阴天驮稻草越驮越重，也许这还是问题的一方面,最重要的是毕业以后这样的教育投入是否有产出,有风险，回答是肯定的,因为当社会用状元以及天之骄子的舆论文化氛围鼓励大家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读大学时,往往就会形成许多教育泡沫和质量后遗症,这样的危险常常要大家来分担,人越多风险就越大,结果等大家都过了桥,物以稀为贵,人以多为贱,当一个学历阶段仍然达不到预期的价值目标,又逼得大家继续赛跑,等到人们再过了一个独木桥,情况依然没有改变,水涨船高,标准又上去了,从大专,本科,硕士到博士如此来回折腾,倘若盲目跟风而进,经济和体力实力不够的支持不住,只能半途而废,损失惨重,变成一无所有,甚至负债累累,最终会成为无谓的牺牲品。作为竞赛的组织者的学校和老师却大发横财,不知道,我们有些家长明白不明白一句古语:人多的地方不要去寻宝,猎物多的地方豺狼也多。不久前很多公司白领为了追求文凭时髦,放弃大好工作发展机会,千辛万苦考取了研究生,毕业后工资等待遇反不如上学以前,连连大呼上当。<BR><BR>话说回来人家都去投资大学教育我偏偏不去凑热闹,而是把有限的资金和精力用在生僻的项目上,却不失为聪明之举,过去那种学而优则仕的传统思想已经过时了,成才道路千万条,农业,商业,服务,文化,艺术,体育,娱乐等各行各业,甚至科学上的小发明小创造都可以获得成功,并且这些方面的成功大多数不需要传统的大学教育,只有肯想,肯干,肯学,抱定是金子总是回闪光的信念就一定可以成才,对社会作出贡献,如眼下被人称为小神童的丁俊晖,在台球桌上小小的一方天地竟然在世界体育界获得成功,就是一个比较好的说明.相反,那些一条路走到黑的主儿,负债上大学,工作无着落,时光白浪费,得到的只能够是无尽的损失和烦恼,等到捱过4，5年艰难日子再看以前自己的高中同学，或许他们早已成为了小老板，即使自己一定要完整学习全日制大学课程，只要有决心，有恒心，目前国家为了适应社会青年举办的各种各样的成人学历教育也能够完梦。所以普通百姓家庭子女不上大学更适合当前知识贬值，资本升值的时代需要！中学生毕业后不如趁早另辟蹊径,杀出一条人生成功之路,来得概率高,这样事半功倍,何乐而不为?<BR>]]></description>
<author>北漠</author>
<pubDate>2007-9-3 11:27: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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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中国盗墓史上六宗罕见辱尸事件]]></title>
<link>http://beimo.165blog.com/archives/2007/22434.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SPAN style="FONT-SIZE: 12pt; FONT-FAMILY: 宋体"><STRONG>先了解一下中国常见的几种坟、墓、冢、陵概念</STRONG></SPAN></DIV>
<DIV><SPAN style="FONT-SIZE: 12pt; FONT-FAMILY: 宋体"></SPAN>&nbsp;</DIV>
<DIV><SPAN style="FONT-SIZE: 10pt">图：将军坟 <BR>坟，即土堆，有封土的墓、冢，有别于陵寑。将军坟很特殊，位于吉林省集安县东北约4公里的龙山脚下，因其造型颇似古埃及法老的陵墓，有“东方金字塔”之称，据说为公元四世纪末五世纪初高句丽王朝第二十代王长寿王之陵。 </SPAN></DIV><BR>
<DIV><SPAN style="FONT-SIZE: 10pt">图：诸葛墓 <BR><SPAN style="FONT-SIZE: 10pt; COLOR: #000000">墓，不封不树谓之坟，但后来也有封土、植树作记。诸葛亮的墓，通称武侯墓，墓旁建祠，应为衣冠冢，位于陕西勉县定军山下。据说，诸葛亮病死在五丈塬军中，选择定军山作为他的归葬地，除了这里曾是他排兵布阵、与司马懿较量之处外，更重要的是地形复杂，山峦起伏，是块风水宝地。墓旁两颗高大的桂树，人称“护墓双桂”。</SPAN> </SPAN><BR></DIV>
<br/><BR>
<DIV><SPAN style="FONT-SIZE: 10pt">图：七二疑冢 <BR>冢，比较高大的坟，有封土。现在，墓、坟、冢实际都是一个意思了。七十二疑冢在河北磁县西南部漳河沿岸，这里遍布着130多个大大小小的土丘，实是一片古墓群，曹操的墓被认为“藏”在七十二疑冢之内。</SPAN> <BR></DIV>
<br/><BR>
<DIV>图：大禹陵 <BR><SPAN style="COLOR: #000000">陵，一般指帝王的墓，有高大封土和地面建筑。大禹陵传是大禹的葬地，位于绍兴市东南郊会稽山麓。据文献记载，尧舜时代，洪水泛滥，人间深受其害，禹受命治水，“八年于外，三过家门而不入”，是中国古代的治水英雄，开国圣君。</SPAN> <BR><BR><SPAN style="COLOR: #000000">不论是帝王的陵寑，还是民间的坟墓，都是人类处置自己尸体的地方，盗墓时就不可能不碰到尸体。据说有不少“义盗”，在掘墓之前要烧香磕头再掘土，以乞求墓主的宽恕，减轻罪孽，保佑家人平安。但由于盗掘者的动机和目的不同，对尸骨的处理方式也不尽一样，也就有“脏盗”，不尊重死者的说法。但不论采取何种方式，义盗也好，脏盗也罢，本质上都是对死者的大不敬，是不同形式的“辱尸”行为。 <BR><SPAN style="COLOR: #000000">从中国盗墓史上来看，“辱尸”现象很普遍，但表征各异，造成的后果和社会影响也有差别。其中，下列六种罕见行为，我觉得最为荒唐，有的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BR><BR><SPAN style="COLOR: #000000">报仇雪恨：伍子胥“鞭尸三百”</SPAN> <BR><SPAN style="FONT-FAMILY: 黑体"></SPAN><BR><SPAN style="COLOR: #000000">毫无疑问，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辱尸”事件当属伍子胥的“鞭尸三百”。面对楚平王的尸体，泄忿心切的伍子胥没有在楚平王活着的时候完成报仇计划，终于在他死后实现了“教训”目的。伍子胥辱尸的经过，《吴越春秋》有清楚的记载，“吴王入郢，止留。伍胥以不得昭王，乃掘平王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左右践腹，右手抉其目，诮之曰：‘谁使汝用谗谀之口，杀我父兄，岂不冤哉’。”这段记载颇为形象：伍子胥在朝楚平王的尸体抽了三百大鞭后，还左脚踩住其肚子，右手捏着他的眼睛，指责他为什么听信谗言，把他的父亲、哥哥冤杀了。</SPAN><SPAN style="COLOR: #000000">对于伍子胥的辱尸行为，有不少人同情他，认为情有可原，报仇嘛。实际上从中国传统的丧葬文化来讲，即使死者生前再有过，对其尸体下“毒手”都是不道德的。司马迁在《史记》中就对伍子胥的行为表达了否定的观点，“此岂其无天道之极乎。”从史料中看，伍子胥不只“鞭尸三百”，还把楚平王的老婆给强奸了。《汉书》记载，“（伍子胥）败楚师，屠郢城，妻昭王母。”昭王，即平王的儿子，“昭王母”自然就是楚平王的老婆。可见，伍子胥真的是“狠角色”，所以我曾将其列为中国历史上“十二大盗墓狂人”中的最毒者</SPAN></SPAN></SPAN> 。 <BR><SPAN style="COLOR: #000000"><BR><SPAN style="COLOR: #000000">争田夺产：齐懿公对尸施“刖刑”</SPAN> <BR><SPAN style="FONT-FAMILY: 黑体"></SPAN><BR><SPAN style="COLOR: #000000">伍子胥为春秋末期人，吴国大夫。他掘墓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报复让他家破人亡、被迫远走它乡的楚平王。在伍子胥所处的时代，这类“辱尸”现象时常发生。除了伍子胥的“鞭尸”，史上还记录有“刖足”的事件。这事发生在“春秋五霸”之一的齐桓公姜小白之子齐懿公的身上。齐懿公名字叫姜商人，尚未称王时与大夫邴歜争夺田产，结果时大商人管仲将其断给了邴歜。怀恨在心的齐懿公即位后，不只夺回了邴歜的田产，还把邴歜的墓掘开，拖出尸体“而刖之”。“刖”什么意思？《周礼·司刑》称，“断足也。周改髌作刖”，是古代的一种酷型。齐懿公还忌恨管仲，把管仲的封邑都收回了。</SPAN> <BR><SPAN style="COLOR: #000000">齐懿公作出这种事情并不偶然，其王位就是通过血腥手段得来的。齐桓公有姜元、姜雍、姜潘、姜商人等多个儿子，由于没有处理好承继关系，齐桓公死后，兄弟间互不服气，为王位争得不可开交，以致于齐桓公的尸体一直没有人问事，结果生的蛆都爬出了窗外。后姜潘得位，史称齐昭公。齐懿公的王位是从齐昭公儿子的手里夺来的，他将齐昭公的儿子杀死了。齐懿公生性残暴，荒淫无度，还霸占手下臣子的老婆，很不得人心，系无德之君。后来邴歜的儿子丙戎为报父遭辱尸之仇，乘齐懿公出游时合谋杀了他，掘墓者最终自己也没有好下场。</SPAN> <BR><SPAN style="COLOR: #000000"><BR><SPAN style="COLOR: #000000">色胆包天：赤眉军“奸吕雉尸”</SPAN> <BR><SPAN style="FONT-FAMILY: 黑体"></SPAN><BR><SPAN style="COLOR: #000000">盗墓也叫掘冢，在汉代属“奸事”之一，是一种违反人伦的不道德行为。事实上，后来真的出现了盗墓“奸事”：掘墓盗陵者在掠窃珠宝外，还要奸尸。其中最让人不齿的当属刘邦的老婆吕雉遭赤眉军辱尸体一事。《后汉书·刘宣子传》记载，赤眉军进入关中，攻占长安后，焚烧了皇宫，又把西汉帝王陵寑作为发泄的对象。赤眉军顶风冒雪赶到今天陕西咸阳附近，“发掘诸陵，取其宝货，遂污辱吕后尸。凡贼所发,有玉匣殓者率皆如生，故赤眉得多行淫　秽。”</SPAN> <BR><SPAN style="COLOR: #000000">吕雉是61岁时病死的，赤眉军掘陵时距离吕雉下葬的公元前180年已有200多年。称奇的是，吕雉仍如活着时一样，因为对西汉王朝憎恨才起义的农民兄弟动起了歪念，色胆包天，淫　而后快。从现代医学上看，奸尸行为是一种变态，受害的多是女性，系恋尸癖使然。现在仍不时有奸尸一类的新闻出现，如殡仪馆男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奸　淫　女　尸，杀人犯行凶后对女　尸兽　性大发。但吕雉的尸体在二百年后被污辱，似乎不属“癖”这种病态行为，非病态心理使然，也许是盗墓者的征服欲诱导了这种行为。据说，当年慈禧的棺椁被孙殿英手下盗掘开后，见她栩栩如生，有兵士也欲奸　尸，因尸体快速风化变形而作罢</SPAN></SPAN></SPAN> 。 <BR><BR><SPAN style="COLOR: #000000">迷信药用：兵士分食“人肉干”</SPAN> <BR><SPAN style="FONT-FAMILY: 黑体"></SPAN><BR><SPAN style="COLOR: #000000">中国人对尸体有一种复杂的情绪，对长久不腐烂的尸体持一份好奇和崇尚，在民间甚至有用尸骨做“药引”的传闻。在“辱尸”事件中，最荒唐的应该是分食尸体的记录。在中国历史上，“食人肉”的现象不是没有过，也不是一起两起。据说，隋末的诸葛昂、高瓒两个人就嗜食人肉。诸葛昂请高瓒，逮来双胞胎小孩杀掉，做成“双子宴”，一起享用；诸葛昂回请时则把自己的爱妾蒸熟给高瓒吃。在民间，为了度饥荒，还有互相交换小孩食用的记录。但把墓中盗出的尸体分而食之的则十分罕见，如奸污吕雉的尸体一样不可思议。 <BR><SPAN style="COLOR: #000000">宋人刘敬叔撰写的《异苑》一书中有一个故事：“元嘉中，豫章胡家奴开邑王冢，青州人开齐襄公冢，并得金钩，而尸骸露在岩中俨然。兹亦未必有凭而然也，京房尸至义熙中犹完具，僵尸人肉堪为药，军士分割食之。”从这段文字中可以知道，在被盗掘开的墓中发现了一具很完整的未腐尸体，时人迷信这“人肉干”的药用价值，于是把尸体切成多块，分掉抢吃了。这倒与鲁迅在其作品《药》中所写的“人血馒头”能治肺结核病一事，有几分相似</SPAN></SPAN> 。 <BR><BR><SPAN style="COLOR: #000000">镇本邪念：恶僧制“颅骨饮器”</SPAN> <BR><SPAN style="FONT-FAMILY: 黑体"></SPAN><BR><SPAN style="COLOR: #000000">“辱尸”，最常见的方式是将尸体拖出棺椁，置于荒郊，放在日下暴晒，名叫“戮尸暴骸”之刑。这种“辱尸”方式与民间常说的“不 得 好 死”是一个思维，让墓主在死后也没有好下场，遭羞辱。如北宋帝王陵寑让北金国政权和伪皇帝刘豫掘开后，尸骨都被拖出来扔到陵外，导致山野白骨遍野。当时南宋是赵构在当皇帝，他听闻后派手下大臣偷偷潜回巩义祖陵区查看，结果看到哲宗赵煦的尸骨遭“暴骸”。这其实还不是最过分的“辱尸”行为，最令人发指的当算盗掘南宋帝王陵寑的西域僧人杨辇真珈，将帝、后们的骨骸全部掘出，弃之荒野后，或与兽骨混在一起。还把理宗赵昀的头颅摘下来，带回元都城镶银涂漆，制成盛酒的器具使用，后来朱元璋灭了元朝后，将颅骨带回南方入葬了。<SPAN style="COLOR: #000000">这个事件在不少史书上都有记载，《明史》的记载如下：“至元间，西僧嗣古妙高欲毁宋会稽诸陵。夏人杨辇真珈为江南总摄，悉掘徽宗以下诸陵，攫取金宝，裒帝后遗骨，瘗于杭之故宫，筑浮屠其上，名曰镇南，以示厌胜，又截理宗颅骨为饮器。”杨辇真珈如此行径引起公愤，其行为目的大概是想破坏赵家的真龙命脉，坏其风水，即所谓“镇本”。另外杨辇真珈身有恶僧的特征，将颅骨当吉祥物来玩了。当年西藏等少数民族有用人骨、人皮制作器皿、装饰物的不良习俗。但不论持什么样的目的，杨辇真珈的行为都是元朝中 央 政 权对中原 汉人 犯 下 的 滔 天 大罪。</SPAN></SPAN> <BR><SPAN style="COLOR: #000000"><BR><SPAN style="COLOR: #000000">丧心病狂：盗贼剖皇后肚皮</SPAN> <BR><SPAN style="FONT-FAMILY: 黑体"></SPAN><BR><SPAN style="COLOR: #000000">从中国盗墓史上看，盗墓者的动机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如伍子胥、齐懿公所谓的“报复”；二是坏人祖坟风水，如上面的杨辇真珈；三就是盗取珠宝，从死人手里“借钱”。早期的盗墓者以前两种目的为主，而后来盗墓事件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则集中表现在第三方面。因为在秦汉以后，真正的“厚葬”才算开始，远古时期甚至没有陪葬品的概念。由于中国古代人相信，口鼻等窍门塞紧了可以让灵魂附身，获得永生，而让死者口中含“夜明珠”一类的宝物，则是这种丧葬观中下最常见的表现方式。有条件的帝王还要身着金镂玉衣赶天堂，将这种丧葬观发挥到了更为奢华的地步。盗墓中，“辱尸”现象本来就很多，尸体内外再有宝物，这下想有一个完尸就更困难了。如，慈禧、乾隆的陵寑被现代大盗贼孙殿英部下掘开后，他们的尸体全被损坏了，嘴都被抠坏。 <BR><SPAN style="COLOR: #000000; FONT-FAMILY: Courier New">令人摇头的当是同治的皇后阿鲁特氏尸体遭辱情形，真的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阿鲁特氏（1857-1875），14岁时由慈禧太后选定进宫，与同治的感情很深，夫妻恩爱，为人也不错。由于不随流合污，不善讨好，看不惯慈禧的 独 裁 霸 道，受到慈禧冷落。民国版《清史稿》认为，阿鲁特氏是一个颇不幸的女人，在同治死后不满百日，她愤然自杀于储秀宫。但想不到，这么正派、刚烈的女人未能好死，死后也未能安宁。盗掘阿鲁特氏和同治合葬墓惠陵的是一伙现代盗贼，出于寻找珠宝的目的，阿鲁特氏的尸体被拖出棺外扔在地上，身上的衣服被剥光了。听说她是吞金自杀的，这伙贼人又把她的肚子剖开寻宝，场景惨不忍睹，命运对这位皇后太不公平了！</SPAN></SPAN></SPAN> <BR><BR></DIV>]]></description>
<author>北漠</author>
<pubDate>2007-3-29 8:49: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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